关于举办 2019 年档案干部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编辑: 发表日期:2019-06-27 阅览:247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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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档案局、馆、杨凌示范区档案局,西安市委办公厅、商洛市委办公室、汉中市委办公室、省级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陕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 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240 号)文件精神,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印发陕西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陕人社发〔2013〕12 号)和《陕西省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中关于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每年度学习不少于 80 学时,其中公需课学习不少于 24 学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 56 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的要求。为把国家档案局颁布的档案工作行业标准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档案专业人员档案工作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经陕西省档案局批准,陕西省档案干部培训中心计划 2019 年举办 2 期 “档案干部继续教育培训班”,此次培训由陕西省档案干部培训中心主办,陕西省国防科工办人才服务中心协办,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具备档案业务基础知识的档案人员; 2.具有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目、公需课目等。 三、班次设置 2019 年计划举办 2 期档案干部继续教育培训班,班次计划举办时间如下: 1.第四十三期档案干部继续教育培训班7 月 8 日至 17 日(7 月 8 日上午 9 点至下午 5 点报到) 2.第四十四期档案干部继续教育培训班9 月 17 日至 26 日(9 月 17 日上午 9 点至下午 5 点报到) 四、收费 1.培训费 档案干部继续教育培训班培训费、资料费: 450 元/人(贫困县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费、资料费:290 元/人)。 培训费、资料费由陕西省国防科工办人才服务中心出具正式发票。 2.食宿费 培训期间全天集中上课,为保证教学质量,统一安排食宿,住宿(2060 元/人,含三餐)、午休(720 元/人,含午餐)。住宿费由西安唐城宾馆出具正式发票。 五、考核 学员学完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组织参加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学习平台网络考试。 六、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进行邮件报名,本中心按邮件报名顺序以邮件形式回复报名号,确认报名成功。报名截止时间:第 43 期为 7月 3 日以前,第 44 期为 9 月 1 日以前; 2.请将《2019 年度档案干部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附件 1)发至邮箱:smichr@163.com; 3.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按邮件回复的报名号报到,没有报名号的暂不予报到; 4.每期培训班均计划开设两个班次,每班次 300 人,报满截止; 5.贫困县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证明。 七、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报名工作。请各业务主管部门转发所属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组织人员在网上进行预报名,合理安排参加培训班次,培训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由于培训人数限制,收到报名号后无故不报到的,取消其 2019 年培训资格;2.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参加培训的学员要按时参加培训,严格遵守培训班有关规定,不得无故缺席,超期请假;3.各单位要大力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中“将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总额的 1.5%经费用于本单位继续教育工作”的要求,合理安排单位年度继续教育经费,及时报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费用。 八、报到及培训地点 报到地点:西安唐城宾馆一楼大厅 培训地点:西安唐城宾馆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 229 号 宾馆联系电话:029-85209966 培训联系人:王老师 029-85735790 18629387508 张老师 15389068047
陕西省档案干部培训中心 2019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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