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档案归集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表日期:2024-05-11 阅览:34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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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按照学院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为做好2024年学院 档案归档工作,实现档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现将本年 度归档事宜通知如下: 一 、归档范围 1.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学院各二级学院、职 能部门在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党群、行政、教学、科研、财会、 外事、基本建设、仪器设备、出版物以及声像、实物等各类 具有保存价值和历史凭证作用的材料、物品,均应按照学院 相关归档范围进行立卷归档。 2.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在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中形成 的计划、总结、报告、请示、通知、议程等材料,须加盖单 位公章进行归档。 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在职务活动中荣获的市级以上 的获奖证书、奖杯、奖牌、锦旗以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实 物,均应归档。 4.2023届毕业生集体合影的归档。各二级学院以学院、 专业(或班级)为单位的毕业生合影,照片及其电子版应同 步归档。 5.其他应归档而未归档的档案材料。 二、 归档工作安排 1.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安排,确定本部门兼 职档案员名单,如兼职档案员有变动或新增的,须填写《华 清学院兼职档案员变更表》,并于5月15日前提交至学院综合 档案室。 2.综合管理部行政管理中心将学院2023年度发布的各类 通知、文件,按照相应类别分发至各兼职档案员,并根据实 际需要于5月31日前到综合档案室领取档案卷皮,对归档范围 内的材料进行科学分类、有序整理并组卷完成。 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各类档案 案卷以及电子类、声像类档案,按照组卷完成的顺序移交至 综合档案室,同时卷内目录、移交单纸质版与电子版也一并 移交,经工作人员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 归档工作是我院档案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 确保档案利用的及时性、有效性,本着档案材料应归尽归的 原则,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按照规定时间保质保 量的完成2024年档案归档工作。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在归档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随时联 系档案室相关工作人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红 029-82628363(华清堂A座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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