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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的通知
编辑:      发表日期:2020-05-08      阅览:6266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新形势下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毕 业生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 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 决定自 2020 年 4 月 1 日起,新疆教育协作中心(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不再承担毕业生档案管理职能,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毕 业生档案桉照内地高校新疆籍毕业生档案统一要求、统一管理。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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