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2018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编辑: 发表日期:2018-03-30 阅览:15798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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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管理部 各部、二级学院: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4月5日至7日休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8日(星期日)全院正常上班 (课)。 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部门调休,加强稳定安全工作。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假期学生的安全与稳定工作,并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节日期间,未经批准,严禁各部门擅自组织师生外出春游。全体中 心主任以上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假期内学院将统一安排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有重要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