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档案查(借)阅指南
编辑: 发表日期:2018-04-28 阅览:880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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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院教职工凭工作证,可借阅本部门开放档案;借阅非本部门归档的开放档案,须经档案形成部门负责人同意。
2.本院教职工查阅涉密档案,须持工作证和部门申请书,说明查询范围和利用目的,经分管院长批准同意。
3.在校学生查阅档案,须持学生证在综合档案室填写查阅申请表,经审核同意由辅导员老师查阅。
4.外单位查阅档案,须持查阅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介绍信,经综合档案室负责人批准同意。
5.学院已毕业学生查阅档案,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能证明系我院毕业生的相关材料,如需委托他人查询,需委托说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经综合档案室审核同意查询。
6.涉密档案原则上不复印、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同意。
7.利用者要爱护档案,利用时应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涂抹、折叠档案资料。
8.利用者在使用档案前须办理查(借)阅登记手续,使用档案后须如实填写《利用效果登记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综合档案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