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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档案查(借)阅指南
编辑:      发表日期:2018-05-27      阅览:1155

1. 本院教职工凭工作证,可借阅本部门开放档案;借阅非本部门归档的开放档案,须经档案形成部门负责人同意。

2. 本院教职工查阅涉密档案,须持工作证和部门申请书,说明查询范围和利用目的,经分管院长批准同意。

3. 在校学生查阅档案,须持学生证在综合档案室填写查阅申请表,经审核同意由辅导员老师查阅。

4. 外单位查阅档案,须持查阅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介绍信,经综合档案室负责人批准同意。

5. 学院已毕业学生查阅档案,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能证明系我院毕业生的相关材料,经综合档案室审核同意。

6. 涉密档案原则上不复印、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同意。

7. 利用者要爱护档案,利用时应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涂抹、折叠档案资料。

8. 利用者在使用档案前须办理查(借)阅登记手续,使用档案后须如实填写《利用效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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