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安全管理措施
编辑: 发表日期:2018-05-27 阅览:1266次
| |
为防止学院档案资源受损或其它火灾等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档案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特制定本措施: 1.学院档案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作到警钟长鸣,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确保档案安全。 2.维护档案安全,处置突发事件的指导思想是:保护国家档案资源,避免学院档案受损,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的保护学院档案资源。 3.增强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全力抢救档案资源。 4.落实档案库房管理及安全防火制度,重视日常档案库房工作的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如有突发事件发生,档案管理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综合档案室,投入抢救学院档案工作。 6.落实学院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档案散失。 7.遇到突发事件,立即切断电源、水源,防止火灾、水灾等原因对档案造成的威胁, 并组织人员有条理的抢救库房档案,确保档案安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二00八年十一月一日 |